包車須知:
⑴、包、租車輛需提前預約,可來人來電咨詢、洽談。 ⑵、客戶預訂車輛需說明包車目的、使用車輛車型及人數、起終地點、具體行程、包車天數、聯系人及電話、開票單位名稱以及付款方式等,以便我公司安排車輛、報價和計劃路線。 ⑶、客戶確定訂車后,以來人簽訂用車協議書或傳真件確認(有簽訂長期業務合同的單位或個人可用傳真件),并預付一定數額的定金后方能安排預留車輛。 ⑷、客戶與我公司確立業務關系后,我公司會通知客戶所安排的車輛號牌、駕駛員姓名以及聯系電話,同時把客戶的聯系方式告知駕駛員,以方便雙方聯系溝通。 ⑸、包車費用已含車輛的燃油費、乘客保險、司機服務費,但不包括高速公路通行費、路橋費、渡船費、停車費、司機餐宿費及其它因客戶協議外用車產生的費用。 ⑹、客戶包車必須用于正常合法用途,如出現違法亂紀的現象,我公司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,并立即收回車輛。 為了您出行的順利和安全,以上包車須知事宜,希望廣大新老客戶予以配合,我們將以一流的設施,一流的服務恭候您的光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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